发表时间: 2017-11-06 06:28
根据《长治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治市政府于2017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对长治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决定从2017年11月4日起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为此,就有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长治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在长治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负责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长治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车辆的增加对空气质量构成了严重威胁,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市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采取更多措施控制污染排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市绿色、环保、低碳出行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出台长治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势在必行。
记者:为什么限期长达近5个月?外地车辆怎么办?
负责人:按照《通告》要求:2017年11月4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实行限行,这段时间与长治市采暖季基本吻合。2017年采暖季,为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在“煤改气”“煤改电”、强化督查等一系列举措的同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市实际,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出台了限行措施。外地车辆来了长治也同样按照单双号执行。
记者:实施区域限行有什么依据?
负责人:机动车限行限号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相关做法。
记者:限制通行的区域范围是什么?
负责人:长治市政府《通告》已经明确了限行范围,具体讲就是长治市主城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记者:限行期间,什么类别的车辆可以通行?
负责人:一是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二是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其他机动车均需遵守单双号限行措施。
记者:机动车违反限行如何处罚?
负责人:根据长治市政府通告精神,从11月4日起,长治市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长治交警在限行区域设立提示标志,采取城市限号通行区域外端分流,进入主城区的车辆,交警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车辆劝返,主城区内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采取电警抓拍和交警现场执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对违反道路限行通告的车辆,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计分。长治交警提示广大市民采取低碳环保出行,共同打好我市环境治理攻坚战。
记者:《通告》提出,“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长治市主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您对政府这一举措怎么看?
负责人:这是政府推行绿色出行理念的积极举措。如果大家在上下班、逛街、出游等方面,都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环保、健康的绿色出行方式,就能够有效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带来的空气污染。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低碳出行、绿色出行,为建设宜居上党美丽长治而共同努力。
本报记者 张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