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9-29 19:12
关于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部分道路实施限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辽东湾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对部分车辆禁止行驶。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中型、重型货车;
二、禁止通行的道路:
1、忠旺路
2、辽东湾大道(中华路——忠旺路);
三、禁行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6时至20时;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交警大队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