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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货运通道大变动!包头市民必看通告!

发表时间: 2019-11-06 09:07

为优化包钢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包钢厂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包钢货运通道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规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昆河西路的110国道至友谊大街段、友谊大街的昆河西路至包钢无缝厂门岗段、包钢东路的包钢无缝厂门岗至包钢耐火厂门岗段、宋昭公路的友谊大街至包钢钢渣门岗三岔口以北段、团结大街的昆河西路至二冶钢材市场以东段全天禁止黄牌货车(中、重型的货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及低速货车)通行。

二、绕行路线

去往包钢厂区可由以下三种路线通行。一是由南绕城公路经包钢3号门岗进入包钢厂区;二是由宋昭公路经包钢钢渣门岗进入包钢厂区;三是由110国道绕行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的复业路、展业路进入包钢西路,经包钢4号门岗进入包钢厂区。

三、拉运农副鲜活等保障生产生活需求的车辆确需在限行道路通行的,须依照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以往所发布的交通管理通告中相关内容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由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0时开始正式实施。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