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11-21 10:14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长治市屯留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东环路、久安路以西(含东环路、久安路),百米大道以北(含百米大道),309国道、禹王路以东(含禹王路),309国道以南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4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来源: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
(责编:张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