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2-28 15:56
因道路交通管理需要,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新增电子监控技术设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包括超速、闯红灯、非法变道、逆行、压线、违法掉头、大货禁行、占用非机动车道、越线停车、不礼让行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员开车不系安全带(包含副驾驶乘坐人员)、吸烟、接打电话,现将地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1处交通岗地点:
潼江路/旗山街(潼旗交通岗)
二、新增1处公路区间测速设备地点:
设备功能:检测机动车通过两个测速点时的平均速度。
海欢线208公里402米至213公里202米,区间里程4800米,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
三、货车限行路段
1、府前大街(环城西路北段至九江路)
2、桂江路(府北大街至香山街)
限行时间:15时至次日9时
四、原公告点位与本次公告不相符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按照交通标志限定速度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2月27日
来源:盘锦日报